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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小星星 2021-02-04 12 阅读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关系方式,两种方式均符合劳动法规定,他们之间既有相似之处,也有着不同之处,如签订主体、内容、法律效力等,今天人事星球就带大家细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签订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集体合同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的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关系方式,两种方式均符合劳动法规定,他们之间既有相似之处,也有着不同之处,如签订主体、内容、法律效力等,今天人事星球就带大家细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签订主体不同

  • 劳动合同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 集体合同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

二、约定内容不同

  •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目的是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 集体劳动合同以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目的是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发展。

三、法律效力不同

  • 劳动合同对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效力;
  • 集体劳动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代表的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和工会所代表的的全体劳动者都具有法律效力;
  •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四、合同期限不同

  • 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 集体合同仅能签订固定期限,时间为一至三年。

五、生效时间不同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集体合同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54条和《集体合同规定》第47条的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以上几点为人事星球整理的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合同类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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